2017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10.25)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f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低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后果”。
A、100
B、200
C、300
D、500
建設工程教育網原創(chuàng)·轉載請注明出處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7-8月
考試教材
延用24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閱讀排行
- 免費直播
- 免費題庫

主講:張智鴻 10月30日19:00-21:00
回看
主講:張智鴻 3月17日19:00-20:00
回看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