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8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81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全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請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省直或相應市州報名點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準確、完整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20Kb,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下載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資格證、專業(yè)工作經歷和年限證明等)原件,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凡選擇“荊州市人事考試院”報名點(市直及各縣市區(qū))的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及有關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專業(yè)工作經歷和年限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須經荊州市房產管理局(四樓)人事教育科(地址:沙市區(qū)江津西路 267號,聯(lián)系電話 8250295)和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地址:荊州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qū)太岳東路8號,人社局1號樓2樓,聯(lián)系電話8278488)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再持蓋章后的《報名表》到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交《報名表》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并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最后,由考生本人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地址:荊州市人社局2號樓一樓(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qū)太岳東路8號)聯(lián)系電話0716-8259263或0716-8278477或07168278478.
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5日9:00~7月28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7月15日9:00—7月29日16:00
(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7月15日9:00—7月30日16: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
(五)考試時間: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所需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應在各科目考試中為考生統(tǒng)一準備草稿紙,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為便于統(tǒng)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荚囶悇e、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如下: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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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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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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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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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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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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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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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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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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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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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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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七、考區(qū)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只設省直考區(qū)。
八、考試收費標準
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guī)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65元/人·科、《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3個科目69元/人·科,報名費15元/人。
九、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各地人社、房管(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荚嚢踩樌麑嵤?。
荊州市人事考試院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