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進行時,建設工程教育網小編為考生整理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的相關考點,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
房地產估價報告的寫作
知識點:估價師聲明的寫作
估價師聲明應寫明所有參加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其估價職業(yè)道德、專業(yè)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估價的承諾和保證。不能將估價師聲明的內容與估價假設和限制條件的內容相混淆,或把估價師聲明變成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的免責聲明。
鑒證性(公證性、證據性)估價報告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應包括下列內容:
1.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在估價報告中對事實的說明是真實和準確的,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2.估價報告中的分析、意見和結論是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獨立、客觀、公正的專業(yè)分析、意見和結論,但受到估價報告中已經說明的估價假設和限制條件的限制。
3.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與估價報告中的估價對象沒有現實或潛在的利益,與估價委托人及估價利害關系人沒有利害關系,也對估價對象、估價委托人及估價利害關系人沒有偏見。
4.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是按照有關房地產估價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估價工作,撰寫估價報告。
非鑒證性估價報告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上述內容進行適當增減。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應注明所有參加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姓名、注冊號,并經本人簽名,不得以個人印章代替簽名,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未參加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不得在其上簽名。
【往年考點】
2007年“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缺少參加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姓名”;2008年“估價師聲明應是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注意:但此條在2014年以后考試中不算錯誤);2012年“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中不能依據當事人要求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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