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將在2016年10月15、16日進行,考生朋友們正在緊張的備考中,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分享了房估《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房地產估價本質上是評估房地產的價值。
1.房地產價格是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產所必須付出的代價——貨幣或實物、無形資產和其他經濟利益。房地產價格通常用貨幣來表示,但也可以用實物等非貨幣形式來償付,如以房地產作價出資入股換取技術、設備等。
2.房地產價格的形成條件(三條件):有用性,稀缺性,有效需求
(1)有用性
(2)稀缺性
(3)有效需求(意愿+購買能力)
注意區(qū)分:需要的概念
需要不等于有效需求,需要只是一種要求或欲望,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才是有效需求。
房地產既是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的生產要素或消費品,又是可以帶來租賃、增值收益的投資品,對其需求有“為用而買”的自用需求(也稱為自住需求、消費需求),還有“為租而買”的投資需求和“為賣而買”的投機需求。
價格實質上是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這種經濟制度下對有用且稀缺的物品的一種分配方式。在市場經濟中,價格是最普遍、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分配方式,總是在起著配給有限的供給量的作用:價格上漲,以便抑制過多的消費和擴大生產;價格下降,以便刺激消費、減少生產和消除過多的存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