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chǎn)估價案例與分析知識點:未定事項假設
2019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距離考試還有很長的時間,同樣也有很多的書籍要看。為了方便大家的學習,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老師,為大家整理了《房地產(chǎn)估價案例與分析》知識點。希望大家日常時間多看看,為以后的沖刺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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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事項假設
1.估價對象《房屋所有權證》未記載建筑物的建成年份,估價委托人亦未提供相關建成年份資料,經(jīng)注冊房地產(chǎn)估價師實地調查,估價對象1幢辦公樓、2幢宿舍樓等9幢均建成于2002年,本次估價建筑物的建成年份以實際調查為準,僅在本報告中使用,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使用。
2.本報告出具的價格包含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若至價值時點止,原產(chǎn)權人尚有任何有關估價對象的應繳未繳稅費,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或從評估價值中相應扣減。
3.根據(jù)估價委托人提供的資料,均未記載估價對象的容積率,本次估價采用的容積率以估價對象實際容積率為準。
4.本次估價測算的預期實現(xiàn)抵押權的處置稅金為估價對象于價值時點以抵押價值進入市場轉讓時,賣方需負擔的正常稅費,僅供參考,其預期實現(xiàn)抵押權的處置稅金應以有關稅務部門計算的為準。
5.估價對象為工業(yè)用房,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剩余經(jīng)濟壽命,故收益期結束后尚有建筑物殘余價值。由于估價委托人未能提供估價對象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估價人員無法確定其收益期結束后建筑物殘余價值是否可獲相應補償,根據(jù)謹慎原則,本次估價不考慮收益期結束后的建筑物殘余價值對估價結果的影響。
房地產(chǎn)估價師的考試還有很長的時間,但是我們也不能松懈。雖然復習時間很多,但是也有很多的書要看。因此我們必須早做準備,把每一科的知識都復習的扎實,為以后的沖刺做準備。關于房地產(chǎn)估價師的相關資訊,大家可以登錄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查看。祝愿大家2019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能有一個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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