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特點及分類
1.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一般特點(買賣合同)
■2017年9月,九部委發(fā)布了《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和《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
■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屬于買賣合同,具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點。
2.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一般特點(買賣合同)
■以轉移財產所有權為目的。
■一方支出價款,獲得物資所有權,另一方相反。
■是雙務、有償合同。
■是諾成合同,并不以實物的交付為合同成立條件。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特點(四個)
項目 | 特點 |
當事人 | ·買受人(采購人):發(fā)包人或承包人 ·出賣人(供貨人):生產廠家或物資供應商 |
標的 | 品種繁多,供貨條件差異較大 |
內容 | ·建筑材料采購合同的條款-限于物資交貨階段 ·大型設備采購合同-除交貨階段外,包括生產制造階段、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設備性能達標檢驗和保修等 |
材料設備供應時間 | 與施工進度密切相關,提前或延誤交貨均不妥當 |
4.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5.非即時買賣合同的要點
分類 | 內涵 |
貨樣買賣 | 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 |
試用買賣 | 試用期間雙方可約定。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
分期交付買賣 | 一批不合格,可解除此批及相影響的批次(包括已交付和未交付的) |
分期付款買賣 | 分期付款未支付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
6.九部委材料、設備采購合同文本的構成
■九部委材料、設備采購合同文本均由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和合同附件格式構成 。
■九部委材料、設備采購合同文本適用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材料、設備采購項目。
7.材料采購合同解釋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協(xié)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函
■商務和技術偏差表
■專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
■供貨要求
■分項報價表
■中標材料質量標準的詳細描述
■相關服務計劃
■其他合同文件
8.設備采購合同解釋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協(xié)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函
■商務和技術偏差表
■專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
■供貨要求
■分項報價表
■中標設備技術性能指標的詳細描述
■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計劃
■其他合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