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合同管理知識點:當事人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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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形式如下:
支付價款或報酬是以給付貨幣形式履行的債務,民法上稱之金錢債務。對于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一是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即繼續(xù)履行;二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或逾期利息。例如,工程承包合同中,拖欠工程支付和結算的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