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答疑精華:相對人和行為人
2020年一級建造師備考已開啟,在備考時遇到很多問題,不知道哪里找尋答案,怎么辦?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相對人和行為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關于表見代理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表見代理屬于無權代理,對本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B、本人承擔的表見代理產生的責任后,可以向無權代理人追償因代理行為而遭受的損失
C、表見代理中,由行為人和本人承擔連帶責任
D、第三人明知行為人無權代理仍與之實施民事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表見代理。選項A錯誤,表見代理對本人產生有權代理的效力;選項C錯誤,表見代理是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選項D錯誤,如果相對人明知行為人無代理權而仍與之實施民事行為,則相對人為主觀惡意,不構成表見代理。
提問內容
什么是相對人和行為人?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行為人就是實施行為的人,這里的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與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人稱為第三人或相對人。
相對是一個抽象的詞語,指一個物質或一個整體和另一個物質或另一個整體相互比較,或指依靠一定條件而存在或變化。合同中的相對人是指成就合同關系的雙方的對應人、或利害關系互存的對立人。比如:合同的甲方乙方,互為相對人;贍養(yǎng)合同的被贍養(yǎng)人就是贍養(yǎng)人的相對人;婚姻家庭(如果按合同關系對待)關系的夫、妻是相對人,而涉及子女撫養(yǎng)權問題時,子女也是相對人(也可稱為利害關系的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