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責任編輯:水冰月

根據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掃一掃 立即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