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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4)

2009-10-27 11:34  來源: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xiàn)在

  2Z201030 民 法

  一、民法概論

  二、民事法律關系

  三、民事法律行為

  四、代理制度

  五、債權制度

  六、物權制度(重點)

  七、知識產(chǎn)權制度

  八、訴訟時效制度

  一、民法概論

  民法主要包括5部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物權法》。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guī)范調(diào)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內(nèi)容的社會關系,包括人身關系與財產(chǎn)關系。它是以權利義務為內(nèi)容;它包括人身關系與財產(chǎn)關系。

  二、民事法律關系

  1.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

  2.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

  3.民事法律關系的終止

  1.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3+4+2):

  3個主體: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4個客體:財、物、行為、非物質(zhì)財富

  2種法律關系內(nèi)容:民事權利、民事義務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僮匀蝗?/p>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國人以及無國籍人。

  自然人的3種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16)

  《民法通則》第11條規(guī)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類: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為限制民事能力或部分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通則》第12條第1款規(guī)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類:無民事行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規(guī)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民法通則》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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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成立具備的4條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財產(chǎn)或經(jīng)費;

  第三,有名稱、機構和場所;

  第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包括:財、物、行為、非物質(zhì)財富。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

  權利和義務

  2.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

  (1)主體變更

 ?、僦黧w數(shù)目變化

 ?、谥黧w改變-轉讓

  (2)客體變更

 ?、倏腕w的范圍變更

  ②客體性質(zhì)變更

 ?。?)內(nèi)容變更

  ①權利增加

 ?、跈嗬麥p少

  3.民事法律關系的終止

  (1)自然終止

  民事法律關系的自然終止是指某類民事法律關系所規(guī)范的權利義務順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從而使該法律關系達到完結。

 ?。?)協(xié)議終止

  ①即時協(xié)商

 ?、诩s定終止條件

 ?。?)違約終止

  民事法律關系違約終止,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一方違約,或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某類民事法律關系規(guī)范的權利不能實現(xiàn)。

  三、民事法律行為

  1.內(nèi)涵

  指公民或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2.分類

 ?。?)要式法律行為

 ?。?)不要式法律行為

  3.成立要件

 ?。?)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行為內(nèi)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四、代理制度

 ?。ㄒ唬┐淼暮x

 ?。ǘ┐淼姆N類

 ?。ㄈ┴熑纬袚?/p>

 ?。ㄋ模┐淼慕K止

  (一)代理的涵義

  1.內(nèi)涵

  代理人于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實施民間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2.三方當事人

 ?。?)被代理人

  (2)代理人

 ?。?)代理關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ǘ┐淼姆N類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據(jù)被代理人授權而進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據(jù)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產(chǎn)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據(jù)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的指定而產(chǎn)生的代理。

 ?。ㄈ┐砣伺c被代理人的責任承擔

  分為5種代理的責任承擔

  1.授權不明確——被代理人承擔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無權代理——代理人承擔責任

  3.代理人不履行職責——代理人承擔責任

  4.代理事項違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5.轉托他人代理——一般代理人承擔,特殊情況除外

 ?。ㄋ模┐淼慕K止

  1.委托代理終止

 ?。?)代理期滿或完成;

  (2)取消代理關系;

  (3)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一方或兩方的機構終止。

  2.法定代理終止

 ?。?)被代理人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指定代理的單位取消指定;

 ?。?)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監(jiān)護關系消滅。

  五、債權制度

  (一)債的概念

 ?。ǘ﹤l(fā)生的依據(jù)

 ?。ㄈ﹤南麥?/p>

 ?。ㄒ唬﹤母拍?/p>

  1.依合同或法律產(chǎn)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2.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與被害人之間也形成債的關系。

 ?。ǘ﹤陌l(fā)生根據(jù)

  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債的發(fā)生根據(jù)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1.合同

  2.不當?shù)美?/p>

  不當?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

  3.無因管理

  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

  4.侵權行為

  是指侵害他人財產(chǎn)或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

  5.其他

 ?。ㄈ﹤南麥?/p>

  1.履行

  2.抵銷

  3.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數(shù)人就同一債權主張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經(jīng)公證或法院裁決,可將標的物提交有關部門保存。

  (2)如果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標的物應收歸國有。

  4.混同

  某一具體之債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體(如兩家企業(yè)合并)。

  5.免除

  債權人放棄債權。

  6.當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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