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級建造師《法律及相關知識》復習資料(三)
22201030憲法
1.掌握公民的基本權利
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有7項,即:
?。?)平等權,雖然這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平等權也是具有相對性的,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別。
?。?)政治權利和自由,主要包括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
(3)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但從事宗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服從社會整體利益的要求。
?。?)人身自由權,這項權利與工程建設活動最密切相關的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而且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
?。?)社會經濟權利,包括財產權、勞動權、休息權。休息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在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6)文化教育權利,其中受教育的權利與工程建設活動較為密切,主要包括:就業(yè)前的公民有接受必要的勞動就業(yè)訓練的權利。
(7)監(jiān)督權和獲得賠償權,作為監(jiān)督權是指憲法賦予公民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的權利,包括批評建議權、檢舉控告權和申訴權。獲得賠償權是指公民的合法權益因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2.掌握公民的基本義務
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要履行的6項主要義務,即:
(1)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保衛(wèi)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依法納稅;
?。?)其他方面的基本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