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級建造師《施工管理》知識點(二十八)
1.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項目管理(業(yè)主方和項目參與各方)進度控制的(目標)具有明顯的不同。
2.由于項目實施過程中主觀和客觀條件的變化,進度控制必須是一個(動態(tài))的管理過程。
3.如果只重視進度計劃的編制,而不重視進度計劃的(必要調整),則項目進度目標無法得到控制。
4.進度目標分析和論證的目的是(分析進度目標是否合理)。
5.設計方進度控制的任務是依據(jù)(設計任務委托合同)對設計工作進度的要求,控制設計工作進度。
6.在國際上,設計進度計劃主要是各設計階段的設計圖紙(包括有關的說明)的(出圖計劃)。
7.施工方進度控制的任務是依據(jù)(施工任務委托合同)對施工進度的要求控制施工進度。
8.設計方應盡可能使設計工作的進度與(物資采購)等工作進度相協(xié)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