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級建造師市政資料:施工排水、降水
三、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的目的:一是防止溝槽開挖過程中地面水流人槽中,造成槽壁塌方;二是開挖溝槽前,使地下水降低至溝槽以下。為了達到以上目的,施工中常用的有明溝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
(一)基坑(槽)內明溝排水
排水溝底要始終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0.3m.排水溝應以3%一5%的坡度坡向集水井,挖土順序應從集水井、排水溝處逐漸向遠處挖掘,使基坑(槽)開挖面始終不被水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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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可分為輕型井點、噴射井點、深井泵井點、電滲井點等。
輕型井點降水,
1.輕型井點系統(tǒng)的組成
輕型井點系統(tǒng)由井點濾管、直管、彎聯管、總管和抽水設備組成。
2.輕型井點系統(tǒng)的布置
一般情況下,當降水深度小于5m,基坑(槽)寬度小于6m時,井點布置采用單排線狀。
當基坑(槽)寬度大于6m,或土質不良,滲透系數大時,宜采用雙排線狀布置。
當基坑面積較大時,可將井點管沿基坑周邊布置成封閉環(huán)狀。
井點管應布置在基坑(槽)上口邊緣外1.0—1.5m.
四、管道基礎
管道基礎由地基、基礎和管座三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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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天然地基時,地基不得受擾動;
2.槽底為巖石或堅硬地基時,管身下方應鋪設砂墊層;
4.非永凍土地區(qū),管道不得安放在凍結的地基上;管道安裝過程中,應防止地基凍脹。
(二)管道基礎施工要求
2.地基不穩(wěn)定或有流砂現象等,應采取措施加固后才能鋪筑碎石墊層。
3,槽深超過2m,基礎澆筑時,必須采用串筒或滑槽來傾倒混凝土,以防混凝土發(fā)生離析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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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座分層澆筑時,應先將管座平基鑿毛沖凈,并將管座平基與管材相接觸的三角部位,用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填滿、搗實后,再澆混凝土。
3.采用墊塊法一次澆筑管座時,必須先從一側灌注混凝土,當對側的混凝土與灌注一側混凝土高度相同時,兩側再同時澆筑,并保持兩側混凝土高度一致。
4.管座基礎留變形縫時,縫的位置應與柔性接口相一致。
五、管道安裝
管道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2.安裝時宜自下游開始,承口朝向施工前進的方向。
3.合槽施工時,應先安裝埋設較深的管道。
7.水泥砂漿抹帶接口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抹帶前應將管口的外壁鑿毛、洗凈。
?。?)抹帶完成后,應立即用平軟材料覆蓋,3~4h后灑水養(yǎng)護。
8.管道接口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承插式接口、套環(huán)口、企口應平直,環(huán)向間隙應均勻,填料密實、飽滿,表面平整。
?。?)水泥砂漿抹帶接口應平整,不得有裂縫、空鼓等現象。
六、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閉水試驗應在管道填土前進行。
2.閉水試驗應在管道灌滿水后24h后再進行。
3.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道內頂以上2m.如上游管內頂至檢查口的高度小于2m時,閉水試驗水位可至井口為止。
4.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30min.
七、溝槽回填
地下管道或構筑物施工完畢并經檢驗合格后,溝槽應及時回填,并注意以下事項。
1.溝槽回填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采用井點降低地下水位時,其動水位應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2.回填土或其他材料填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道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管槽兩側對稱運人槽內,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靥钇渌课粫r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推入;
(3)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應在運人槽內前拌合均勻,不得集中推人。
3.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壓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回填壓(夯)實應逐層進行,且不得損傷管道;
?。?)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應采用輕夯壓實,管道兩側壓實面的高差不應超過3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