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雨期施工地段的選擇
1.雨期路基施工地段一般應選擇丘陵和山嶺地區(qū)的砂類土、碎礫石和巖石地段和路塹的棄方地段。
2.重黏土、膨脹土及鹽漬土地段不宜在雨期施工;平原地區(qū)排水因難,不宜安排雨期施工。
二、雨期施工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對選擇的雨期施工地段進行詳細的現場調查研究,據實編制實施性的雨期施工組織計劃。
2.應修建施工便道并保持晴雨暢通。
3.住地、庫房、車輛機具停放場地、生產設施都應設在最高洪水位以上地點或高地上,并應遠離泥石流溝槽沖積堆一定的安全距離。
4.應修建臨時排水設施,雨期作業(yè)的場地不被洪水淹沒并能及時排除地面水。
5.應儲備足夠的工程材料和生活物資。
三、雨期填筑路堤
1.雨期路堤施工地段除施工車輛外,應嚴格控制其他車輛在施工場地通行。
2.在填筑路堤前,應在填方坡腳以外挖掘排水溝,保持場地不積水,如原地面松軟,應采取換填措施。
3.應選用透水性好的碎(卵)石土、砂礫、石方碎渣和砂類土作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方時應隨挖隨填,及時壓實。含水量過大無法晾干的土不得用作雨期施工填料。
4.路堤應分層填筑。每一層的表面,應做成2%~4%的排水橫坡。當天填筑的土層應當天完成壓實。 設為首頁
5.雨期填筑路堤需借土時,取土坑距離填方坡腳不宜小于3m。平原區(qū)路基縱向取土時,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m。
四、雨期開挖路塹
1.土質路塹開挖前,在路塹邊坡坡頂2m以外開挖截水溝并接通出水口。
2.開挖土質路塹宜分層開挖,每挖一層均應設置排水縱橫坡。挖方邊坡不宜一次挖到設計標高,應沿坡面留30cm厚,待雨期過后整修到設計坡度。以挖作填的挖方應隨挖隨運隨填。
3.土質路塹挖至設計標高以上30-50cm時應停止開挖,并在兩側挖排水溝。待雨期過后再挖到路床設計標高后再壓實。
4.土的強度低于規(guī)定值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5.雨期開挖巖石路塹,炮眼應盡量水平設置。邊坡應按設計坡度自上而下層層刷坡,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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