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造價工程師:造價工程合同的組成
為了保護發(fā)包與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組織編寫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為例,其主要內容如下:
1、協(xié)議書本文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網協(xié)議書包括發(fā)承包雙方全稱;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和方式;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關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承諾及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質量保修的承諾;生效日期及條件。
2、通用條款通用條款是雙方都需認可的詞語、合同文件和對于工程事務的處理方法。包括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合同價款與支付;設備材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培和爭議;其他有關安全施工、發(fā)現(xiàn)文物及地下障礙物的處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的處理方法。
3、專用條款規(guī)定以上內容和結合具體工程的一些特殊規(guī)定。
4、附件建設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乙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造價管理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美女編輯們?yōu)橐?guī)范建設工程價格行為,合理確定建設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價格,保障工程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我國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于價格的管理作出了規(guī)定。
工程價格系指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工程價格由成本、利潤和稅金構成。工程價格包括合同價款、追加合同價款和其他款項。合同價款系指按合同條款約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追加合同價款系指在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索賠等增加的合同價款以及按合同約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的材料價差;其他款項系指在合同價款之外甲方應支付的款項。
工程價格又可分為固定價格、可調價格和工程成本加酬金確定的價格。所謂固定價格,即在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加以調整的合同價格;所謂可調價格,是指在實施期間可隨價格變化而調整的合同價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確定的價格,是指工程成本按現(xiàn)行計價依據(jù)以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過競爭確定的費率計算,二者相加,得出工程竣工結算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