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定于10月27、28日,建設工程教育網提醒廣大考生提早備考,勝算更大哦!點擊查看2018年新輔導方案>>,讓你備考事半功倍~
締約過失責任發(fā)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無效的締約過程。其構成條件:
一是當事人有過錯。若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二是有損害后果的發(fā)生。若無損失,亦不承擔責任。
三是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造成的損失有因果關系。
更多關于造價工程師考試動態(tài)敬請關注建設工程教育網造價工程師欄目,給你不一樣的驚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high
責任編輯:花朵

相關資訊
- · ?2025一級造價師新教材上市!今晚王英老師《案例》教材解讀直播開講!
- · 2025年的造價工程師一級考試何時開始?
- · 2025年的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確切日期是何時?
- · 2025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將在何時舉行?
- · 【VIP至尊班專屬】2025年一級造價師《基礎先修》直播限時免費
- · 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重要知識點: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工程造價管理的特點
- · 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重要知識點: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資質管理
- · 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重要知識點:執(zhí)業(yè)
- · 2024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土建案例》考試考情分析
- · 2024年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考試考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