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教材解讀——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保險與保險索賠的規(guī)定
保險概述
保險 |
受法律保護的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法律制度。具有不確定的危險導致?lián)p失是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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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
當事人 |
保險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出險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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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系人 |
被保險人:其人身或者財產(chǎn)受到保險保障的人;投保人可以作為被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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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財產(chǎn) |
以財產(chǎn)以及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有財險和責任險兩類;保險合同轉讓須經(jīng)保險人同意;標的危險程度增加,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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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
以人的身體和壽命為保險標的; |
財產(chǎn)險是補償性的,不能獲益;生命健康無價,人身險多買多賠
保險索賠
投保人進行索賠須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 |
索賠證據(jù)一般包括:保單、建設工程合同、事故照片、鑒定報告以及保單中規(guī)定的文件 |
投保人應當及時提出保險索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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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損失大小 |
按照全損或者部分損失索賠; |
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種類和投保權益
主要險種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機器損壞險、機動車輛險、建筑職工意外傷害險、勘察設計責任險、工程監(jiān)理責任險等
1、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投保人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規(guī)定,發(fā)包人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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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 |
1業(yè)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分包商3技術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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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責任范圍 |
自然事件 |
各類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xiàn)象 |
意外事故 |
不可預料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突發(fā)事件,包括火災、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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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責任 |
1設計錯誤2自然損耗3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4機械設備自損5正常維保6單據(jù)文檔包裝物料7盤點短缺8已有交通運輸工具險9保前損失10已驗收或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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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責任險 |
1與所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導致第三者人身財產(chǎn)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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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 |
由法院或政府部門的裁決被保險人應償付的金額;單次、累計不超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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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限 |
起始:動工或材料、設備運抵;終止:驗收合格或簽發(fā)驗收證書 |
2、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被保險人 |
一般為安裝工程的施工單位 |
保險責任范圍 |
同上 |
除外責任 |
基本同上 |
第三者責任險 |
同上 |
保險期限 |
起始:動工或材料、設備運抵;終止:驗收合格或簽發(fā)驗收證書 |
一般應包括一個試車考核期,不超過保單列明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
3、建筑意外傷害險
詳見后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法律制度——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制度——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規(guī)定。
4、保險經(jīng)紀人和保險代理人
保險代理人:根據(jù)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傭金,推銷保險產(chǎn)品。
保險經(jīng)紀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提供保險中介服務,選擇有利保險產(chǎn)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