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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9 11:27 來自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及繳費時間)。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
有效期限《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及附圖,有效期限一年。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還包括以規(guī)劃條件為主要內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有效期與《國有土地使用證》相同。
逾期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xù)或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未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的,上述證件及附圖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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